剑阁县人民医院拟对2021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监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选择,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技术服务机构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RMYY-2020-03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监测服务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2021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监测 | 6.3 |
四、项目清单
剑阁县人民医院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检测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检测项目 | 预算(万元)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1台 | 性能检测、辐射环境监测、场所防护检测 | 1.1 |
2 | 新建综合楼放射科设备 | 5台(2台CT、2台DR、1台牙片机)(普安院区综合楼新建) | 控制性评价、验收检测、辐射环境检测 | 3.0 |
3 |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 | 10台(2台CT、4台DR、1台骨密度仪、1台牙片机、1台C臂、1台DSA)(下寺院区) | 性能检测、辐射环境监测、场所防护检测 | 2.2 |
合计 |
| 16台 |
| 6.3 |
五、技术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对放射设备进行验收检测、辐射环境检测和场所防护检测,对部分需移机或新装机的设备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性评价并出具报告表。
2、服务商安排卫生行政审批组织的现场专家竣工验收审查会议。
3、服务商协助医院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4、服务期限:定期检测在5月底完成,验收检测在设备装机后1周内完成,控制性评价和现场评审在设备装机1个月内完成。
六、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有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x-Y辐射剂量率)。
2.具有乙级及以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具有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范围包含项目清单内所有检测类别);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根据项目清单内容按照附件报价一览表的要求进行详细报价,所报价格不能超过国家或部门的收费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包含项目清单内所有检测类别所产生的检测、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3.投标文件要求:
3.1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2份。
3.3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八、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6.投标项目的收费标准复印件。
7.在参加本次同类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8.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九、成交方法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依据相关管理规定成立并组织评审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1.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2.确定成交人:
2.1本项目由采购人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2.2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定;
2.3评审小组根据“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现场依法确定成交人。投标人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投标人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2.4按照实际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成交(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三家)。报价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排名,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4.1若评审小组认为该报价仍较高,可组织投标人再次进行价格谈判,若达不到一致谈判意见,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2.4.2当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能履约时,采购人可以选择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均不能履约时,本次采购无效,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十、评审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活动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评审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二楼评审室(原卫生局办公楼二楼)
十二、本邀请在剑阁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grm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剑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普安镇城北路58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21038
监督电话:0839-6621722(院纪检办)
2021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监测服务报价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