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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元市医疗保障政策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5-01-03         来源:本网         点击量:720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政策(含生育及大病保险)

缴费

方式

人员

属性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最低缴费年限

补费标准

  

个人

累计男25年、女20年,市内15年。(其中:196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每早出生1年减少1年,市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补欠费

补年限费

统账

结合

单位

在职

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实际申报工资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5%,其他单位7.8%

2%

断保期间的保 费可以补缴。单位欠费计算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同一自然年度内经办当月缴费基数和比例补,跨年度不能补缴。)

按退休时缴费标准计,可一次补缴也可逐月缴纳

灵活

就业

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

/

9%

单建

统筹

单位

在职

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实际申报工资

6.3%

/

灵活

就业

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

/

5.5%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含大病保险)

身份类别

一般人员

稳定脱贫人口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1-2级残疾人员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员

3-4级残疾人员

个人缴费标准

400元/人

400元/人

/

100元/人

300元/人

政府资助标准

/

/

400元/人

300元/人

100元/人

备注

2024年缴费,所属年度为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670元/人。稳定脱贫人口按渐退政策,2025年起不再享受资助。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医院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一级及以下

200

95%

90%

二级

400

88%

80%

三级

1000

84%

60%(未转诊转院降低10%)

转诊转院到市外就医

市内同级别医院

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8%;三级医院74%。

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0%

其他情形到市外就医

职工同上

居民1500

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8%;三级医院64%

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个人

账户

统账结合参保人员:划入标准:在职人员2%、退休后按2022年全市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2.8%划入个人账户。单建统筹参保人员不划入个人账户。

无个人账户

门诊

统筹

1.统账结合参保人员:起付线:在职200元/年、退休150元/年;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以下医院及零售药店60%,退休人员提高10%;年度限额:在职1500元/年/人、退休2000元/年/人。

2.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年度限额:在职750元/年/人、退休1000元/年/人。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同统账结合参保人员一致。

无起付线二级乙等以下医院报50%,年度限额110元/人。

两病

门诊

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合并两病500元。

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合并两病500元。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特殊

门诊

一类病种限额2000元/人/年,二类病种一年扣一次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执行,年度封顶线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封顶线合并计算;定点零售药店及市外就医中心报销的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

一类病种限额600元/人/年,二类病种一年扣一次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执行,年度封顶线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封顶线合并计算;定点零售药店及市外就医中心报销的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

单行

支付

经认定符合条件药品报70%。

经认定符合条件药品报60%。

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1.待遇享受时间:市内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后,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2.育医疗费: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不满7个月(孕28周)以下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产术的增加1000元)。

3.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不满7个月(孕28周)以下终止妊娠700元;生育1000元。

 

4.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基数:按单位上年度日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新成立单位按生育前12个月日缴费工资计。计发天数:顺产98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生育津贴发放给参保单位,财政全额供养单位不计发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限额内费用据实报销。放置宫内节育器3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300元;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400元;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300元;输卵管结扎术1800元;输精管结扎术1200元;中期孕引产2000元;结育复通手术1500元。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1.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400元。

2.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不满7个月(孕28周)以下终止妊娠1000元(施行剖宫产术的增加500元)。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起付

标准

年度累计,5437元(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

年度累计,13593元(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0%);(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6797元。

报销

比例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含门特二)自付额减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分三段报销;5437元—100000元(含),报销比例:60%;100001元—200000元(含),报销比例:75%;200001元以上,报销比例:85%。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含门特二)自付额减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分三段报销;13593—100000元(含),报销比例:60%;100001元—200000元(含),报销比例:65% ;200001元以上,报销比例:75%。(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报销比例提高5%。)

医疗救助政策

1.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一般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重点救助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执行了分级诊疗的,医保系统直接结算。)

2.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在市内及转院到市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依申请救助。一类门特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孤儿限额1000元/人/年,限额内全额救助;低保对象限额200元/人/年,救助比例70%。住院及二类门特费用:特困人员、孤儿限额30000元/人/年,限额内全额救助;低保对象限额25000元/人/年,救助比例70%;其他救助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限额20000元/人/年,起付标准5%,救助比例65%;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因病致贫重病对象限额10000元/人/年,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1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25%,救助比例50%。

年度封顶线

类别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基本

医保

505484元。(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上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7倍)

180684元。(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上上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7倍)

大病

保险

不设封顶线

不设封顶线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华医学会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健康网报 |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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