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68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11号)《2024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十大行动》《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023]29)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我院接入广元市影像云平台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
医生在开具检查检验申请单时,如患者有互认项目目录内可互认的检验结果、检查结果,就会触发平台的提醒功能,系统自动弹出窗口,供医生选择是否互认。这一举措为患者节省了就医时间,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推动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发挥智慧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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