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991
各保险公司:
剑阁县人民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00余人,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福利和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员工防范疾病风险及意外事故能力,医院决定为职工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特作如下公告:
1.参保人员:医院职工。
2.参保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由职工代表评价,中标人服务良好继续履约,服务不佳的解除合同。
3.参保内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4.评分标准:按机构设置、承保方案、理赔服务、履约保证金金额、标书规范等进行评选。
5.参保金额:550元/人(A类),240元/人(B类)。
6.经费来源:工会会费收入。
7.资质要求:中国境内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合法商业保险公司,要求信誉良好,允许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后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及评选时间地点:有意参与的保险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17:30时前到剑阁县人民医院报名登记,并送交资格审查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过时无效。2023年7月18日上午9:30时备5份投标文件在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5楼会议室参加评标,每公司讲解及答疑计时12分钟。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81247712
普安院区: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338号
医院急诊 0839-6620120
医院办公室 0839-6663122(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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