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本网 点击量:3871
剑阁县人民医院拟对神外骨动力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RMYY--2021--01
二、项目名称:神外骨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清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磋商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磋商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磋商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8.2磋商人非磋商产品(国产产品除外)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磋商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磋商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磋商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8.3磋商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磋商文件获取(报名)的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剑阁县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jgrmyy.cn/),不单独发售磋商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活动开始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5日09:5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21年04月15日09:5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需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前14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响应公司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
八、磋商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二楼评标室(原卫生局办公楼二楼)
九、本磋商邀请在剑阁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grm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剑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普安镇城北路58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21038
监督电话:0839-6621722(院纪检办)
普安院区: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338号
医院急诊 0839-6620120
医院办公室 0839-6663122(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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