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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党员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组织和参加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92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全院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禁止党员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组织和参加各种聚会聚餐、走亲访友、节日民俗等聚集性活动;

2.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等娱乐健身聚集性活动;

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严防人员聚集;

4.严禁组织大型会议和培训,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减少工作期间聚集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按照市委、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5.如发现家人、朋友、同事组织和参加上述活动,要积极主动劝导、制止,如相关人员不听劝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院有责、守院担责、守院尽责,管好分管科室,严防出现因聚集性活动而引发的肺炎病例。

       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违反上述纪律要求,或因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院党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分管负责同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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